關于印發(fā)《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管理暫行辦法》的通知
- 時間:2021-11-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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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教〔2021〕176號
各省(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、計劃單列市)財政廳(局)、科技廳(委、局),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、科技局,有關單位:
為貫徹落實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》,加快實施創(chuàng)新驅動發(fā)展戰(zhàn)略,加速推動科技成果轉化與應用,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(guī)和財政管理規(guī)定,我們對《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管理暫行辦法》(財教〔2011〕289號)進行了修訂。現予印發(fā),請遵照執(zhí)行。
附件: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管理暫行辦法
財政部 科技部
2021年10月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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